公開美國如何創造「台灣問題」的巧妙模糊(4)(How the USA creates masterful ambiguities regarding the Taiwan question)蔣介石流亡台灣的真相。
1949年12月10日(中共稱13日)晚,天氣晴好。夜十一時光景,蔣介石、蔣經國、陶希聖、谷正綱、俞濟時一行人,在十多名侍衛人員扈從之下,沿著軍校通往鳳凰山的小路,直奔機場,離開中國四川成都,並不是直接將「中美號」飛往台灣台北,而是先降落在澎湖馬公,1949年12月11日,中國國民党中央黨部在台北正式掛牌辦公。從此,蔣介石结束了在中國的一切统治,開始流亡在美國委托的佔領地台灣。
蔣介石祕書周宏濤先生2003年9月著書透露內幕,蔣氏原先計畫逃亡日本,1949年4月初,致電召回當時中華民國駐日本軍事代表團團長朱世明,交辦在東京市郊購買豪華別墅做為逃亡之用,朱世明奉指示後,在日本箱根附近找到理想別墅,也支付訂金,卻被日本媒體朝日新聞、讀賣新聞曝光而作罷。蔣介石飛到澎湖而不敢直接飛至台北,是因為不知道當時台灣佔領軍頭目陳誠的心意到底如何?那個時候的另一位軍頭孫立人將軍與美國關係良好,美國原本有意將台灣管轄權交給孫將軍,蔣氏透過中國國民黨駐菲律賓大使陳質年去見孫立人,要陳質年替蔣氏去投石問路,問孫立人:「蔣先生不想亡命國外,但求台灣一席之地,若孫將軍以為未便,則他父子逕去馬尼拉。」事後,孫立人將軍親赴澎湖,向蔣氏表示效忠:「台灣一切當以總裁之命是從」,並「歡迎」去台灣,孫並向陳誠關說,讓蔣介石雖然美國反對之情況下,得以流亡台灣,以長達38年之世界記錄「戒嚴」軍事統治台灣。
蔣介石流亡台灣與中華民國軍事佔領台灣,這本是兩件事情,首先,蔣介石1945年指派的「中華民國軍事政府警備總部」,是依據盟軍統帥麥克阿瑟將軍9月2日頒發的(General Order No. 1),到台灣接受日軍投降,並且派美國軍艦協助運送中華民國軍隊。蔣氏後來辭職,變成普通百姓,要赴台灣,必須要「中華民國在台灣軍事政府」允許,才能到台灣流亡。蔣氏先向代表美國,但是本質「軍事政府」的孫立人輸誠,再向代表人民的「台灣省政府」主席陳誠效忠表態,獲得允許後,先飛高雄見孫,再赴台北見陳。後來孫立人被以「叛變」軟禁,陳誠則以「副總統」高位,世間人情變化,顯無常。
蔣介石曾經於1934年與美國、英國元首簽署戰後協議(主張)「開羅宣言」,如果該「宣言」有效,台灣應該是中華民國領土,蔣氏不需要苦苦求人收留,蔣氏是「開羅宣言」參與人,「宣言」是否有法律效力?蔣氏心中明白,台灣當然不會是中華民國的領土,所以蔣氏必須安排流亡日本,流亡菲律賓,所謂「開羅宣言」沒有將台灣歸還中華民國,那中華人民共和國又如何能宣稱台灣已經歸還中國?
中國內戰,導致蔣氏敗退台灣,蔣氏敗退前,曾經向陳誠指示:「台灣應當成立一個有別於國民政府之稱謂的『台灣地方政府』或『台灣自治政府』」。依照戰爭法而言,其實就是指佔領區的「台灣民政府」,當時,陳誠也是贊成的,物變星移,蔣氏帶著美籍夫人宋美齡逃難在台灣後,野心復燃,以「戒嚴」控制台灣人的反抗,以「民族」大義毒化台灣人的心,台灣人終於陷入「愚蠢」而不自知。
台灣人陷入R.O.C.與P.R.C.間的「一個中國」之爭。蔣介石逃離中國後,落腳台灣,假設當年蔣氏是流亡日本或菲律賓,PRC與Formosa則全然無關聯,ROC與Formosa之間則純粹只是在SFPT生效後,代理美國軍事政府佔領台灣領土而已,由於蔣氏,台灣目前陷於ROC與PRC之間有「一個中國」之爭。
羅斯福總統逝世於1945年4月12日,杜魯門總統續任,對蔣介石與宋美齡印象極差,稱呼他們:「一家都是賊」,認為蔣氏政權貪污、腐敗、無能力治理台灣,麥克阿瑟曾經於1950年在國務院聽證會說:「法理上,台灣仍然是日本領土」,曾經有將台灣歸還日本的想法。
美國是二戰期間的超強國家,當時絕對有能力阻止蔣氏流亡來台灣,但是,為何沒有阻止?這是歷史懸案,值得探討。杜魯門總統非常厭惡蔣氏,曾想放棄蔣氏,為何又「掩護」蔣氏,讓其有東山再起的機會?這中間完全矛盾的情節(scenario)將來歷史上一定要對台灣人交代與解釋,又,美國為何對蔣氏如此「縱容」?一九四九年二月十四日,美國派駐中華民國大使參事Livington T. Merchant莫成得,奉美國國務卿艾奇遜派遣,前往台灣執行特殊使命(NSC-37/2 號)。莫成德到達台灣 後,便根據美國政府的打算遊說陳誠, 但發覺陳誠無法與美國配合, 實施有其困難, 而於三月二十三日電告艾奇遜, 指︰
『欲使台灣免入共產黨之掌握, 惟有向聯合國要求託管之一法 , 請加考慮』。
『欲使台灣免入共產黨之掌握, 惟有向聯合國要求託管之一法 , 請加考慮』。
當年莫成德向陳誠提出五項建議:
一、 由陳誠主持台灣政局。
二、 台灣政局與國民政府分離,並與共產當絕緣。
三、 美國每年給予台灣二千五百萬美元,作為經濟援助並提供海空保護。
四、 蒋氏如果來台,只能以政治避難者身分,
五、 邀請孫立人參加新政府。
二、 台灣政局與國民政府分離,並與共產當絕緣。
三、 美國每年給予台灣二千五百萬美元,作為經濟援助並提供海空保護。
四、 蒋氏如果來台,只能以政治避難者身分,
五、 邀請孫立人參加新政府。
以上,陳誠除了贊成「台灣成立自治政府」外,其他都避而不談。
本文可以結論並確定四件事實:
一、 蔣氏來台,本質是為「政治難民」身分流亡在台灣領土。因此,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初跟隨蔣氏入台之國民政府本質是「流亡政府」,基於國際法規定,流亡政府無法就地合法,也無權在流亡地「宣示主權」以及「執行管轄」,在戰後,管轄台灣者,不是中國流亡政府,應該是代替美國的中國軍事政府。
二、 聽命於盟軍統帥的中國「軍事佔領政府」與中國「流亡政府」毫無關聯,是兩碼事,所以,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無任何瓜葛,在SFPT生效前,法理上,有資格管轄台灣領土的是中國軍事佔領政府,不是中國流亡政府。
三、 依照戰爭法,中國軍事佔領政府必須設立由台灣在地人所組成之「台灣民政府」,以備日後,軍事佔領結束時,能夠將行政權和平移轉予「台灣民政府」,日本與台灣投降後,未能及時設立「台灣民政府」,當年盟軍統帥麥克阿瑟將軍與杜魯門總統應負疏失之責。
四、 戰後,台灣如果依法規定成立「台灣民政府」,台灣政治即可與國民政府分離,劃清界限,也自然與共產黨絕緣,蔣政權自認是「合法中國」,利用台灣人「服其兵役」,保護台灣人自己的「敵人(中華民國)」,今日回顧,不禁唏噓而啞然。(待續)
作者:林 志 昇(武林 志昇˙林 峯弘)
台灣民政府 秘書長
09/06/12初稿 2013/11/08
台灣民政府 秘書長
09/06/12初稿 2013/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