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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民)政府 主張 及 立場

1. 依據國際法理,讓台灣國際地位正常化.(反對 : 美屬 建國 獨立 自治)

2. 遵守國際法,包含萬國公法、國際戰爭法、舊金山和平條約.

3. 不使用暴力或武力,但促使各種方法使流亡中華民國結束在台灣佔領.

4. 對中國殖民政權(流亡中華民國政府)推動事務不合作也不配合.
日本天皇保有所有權,美國總統握有佔領權。 美國總統有責任循萬國公法實現台灣地位正常化」就是這樣,目前,也只能是這樣。

台灣政府 Government of Taiwan














高砂族事務委員會
主    席 雅福夏德  0972-153871
招集人 周金龍  0910-313155


台灣婦女聯合總會 Senate Speaker
總會長 郭韋朱 0929-180211

宜蘭州 ILAN State (基隆、宜蘭、花蓮、台東)
州長 曾鉉盛  0919-973566
辦事處:

宜蘭市中山路二段290號
宜蘭縣五結鄉中正西路46號
台東市寶桑路136號
玉里鎮城東三街49號

台北州 Taipei State (台北)
州長 張 平  0911-132584
辦事處:台北市重慶北路二段108號

新竹州 Hsinchu State (新北、桃園、新竹)
州長 陳樹木 0938-375729
辦事處:桃園縣龜山鄉萬壽路2段355號3樓

台中州 Taichung State (苗栗、台中、彰化、南投)
州長 林志昇(代理)
辦事處:彰化市平和11街11號

台南州 Tainan State (雲林、嘉義、台南)
州長 蔡朝鵬  0939-949877
辦事處:嘉義市東區興業東路328號,台南市東區林森路一段169號


高雄州 Kaohsiung State (高雄、屏東、澎湖、新南群島)
州長 撒卡伊  0927-562375
辦事處:高雄市三民區自立一路38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