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05

台灣戰爭史回顧 (181)

中華民國有沒有對日本帝國宣戰?這是一本羅生門、糊塗到極點的故事。請看:
參考資料 1: 林思云:再談對日宣戰問題
首先要感謝秋實先生找出了“宣戰佈告”的重要文件,我也聽說過多少次中國在太平洋戰爭後對日本宣戰之事,但始終沒有看到過《宣戰書》的原本和內容,這次總算看到尊容(見附錄)。
關於在二戰時中日間是否宣過戰這個問題,馬悲鳴先生一年前就來信問過我,他聽說中國曾經向日本宣過戰,請我幫他核實一下有沒有這回事。在我的記憶中,我在中國學校學歷史時,歷史課本中沒有中國向日本宣戰的記載。我在國內時也算是歷史迷,關於二戰歷史的書也看過不少,但沒有記憶看到過中國向日本宣戰一事。馬悲鳴的問題不能靠記憶回答,我先查一下手邊的中國書。

《中國現代史》,人民教育出版社編著,顧問:周谷城等5人,編著:王志宏等6人, 1995年8月第一版。在該書的第二章《抗日戰爭》中,完全沒有關於中國對日本宣戰的記述。該書附錄的《中國現代史大事年表,1927-1992》,也完全沒有中國向日本宣戰的記事。 特摘該書列出的1937-1945年大事如下: 1937年大事:蘆溝橋事變、八一三事變(上海淞滬會戰)、平型關大捷、南京大屠殺 
1938年大事:台兒莊戰役、毛澤東《論持久戰》發表 
1940年大事:汪精衛偽政權成立、百團大戰 
1941年大事:皖南事變 
1942年大事:延安整風運動 
1945年大事:中共七大、日本無條件投降、國共重慶談判、《雙十協議》簽署
《中華民國史辭典》,上海人民出版社編著,1991年8月第一版。 
在該書的《抗日戰爭》條文中,是這樣解釋的: “抗日戰爭(又稱八年抗戰),1937年7月起1945年8月止,是中國各民族人民為反對日本帝國主義侵略而進行的偉大的民族解放戰爭。”該書關於《抗日戰爭》的具體說明很長,但也沒有中國向日本宣戰的記事,只是說:“1941年12月,太平洋戰爭爆發,世界反法西斯戰線形成,英美等國積極援助中國抗戰。”
《中國抗日戰爭史錄》,中國國際戰略研究基金會編著,編輯委員會名譽主任:姬鵬飛,編著:徐焰等6人,1995年3月第一版。 
該書作為戰史資料非常詳細,但沒有1941年12月9日中華民國林森主席發表對德意日宣戰的記載。

以上這些書都是大陸的歷史學專家編寫的,書裡沒有國民黨政府1941年12月9日對德意日宣戰的記載,這大概不會是因為大陸學者們孤陋寡聞,在歷史大事記中把這麼重要的宣戰都忘了吧。 當然大陸的書有明顯誇大共產黨抗日,縮小國民黨抗日的政治偏向性,但似乎也沒有必要故意隱瞞國民政府對日宣戰一節,因為那時是國共合作,國民黨政府對日宣戰就是代表共產黨對日宣戰。
台灣國府的歷史教科書我沒有看過什麼,但手頭有一部《李宗仁回憶錄》。李宗仁是指揮台兒莊大捷的著名國軍抗日將領,他在“珍珠港事變”一節中這樣寫道:“(民國)三十年十二月八日由於日機偷襲珍珠港而引起了太平洋戰事,美國和英、法同時對日宣戰,歐、亞兩洲戰火,終於燒成一片。我軍抗戰四年,至此驟得強大盟國加入對日作戰,抗戰必勝信心於焉確立,軍心民心的振奮,實前所未有。”李宗仁沒有提到1941年12月9 日中國對日本宣戰一事,難道這位抗日將軍回憶時忘了中國對日本宣戰這樣的大事?
外國的書又怎樣呢? 我到圖書館查尋過一番,先查日本人編寫的工具書《世界歷史大年表》(1992年),這本書非常詳細的記載了世界各個重大歷史事件的發生年月日,在1941月12月9日發生的世界大事中,沒有中國對日本宣戰一事。 當然日本人對抗戰可能有偏向性,於是再查歐美的書。 號稱英國最著名的歷史學家之一的Martin Gilbert所著的《第二次世界大戰》(Second World War,1989年版,日譯版為1994年),是一部長達53章的巨著,有非常詳實的史料,但沒有中國對德意日宣戰的記述。
另一部美國歷史學家BHLiddell Hart所著的《第二次世界大戰史》(History of the Second World War,1970年版,日譯版為1999年),也是長達40章的經典專著。書的附錄中有一個非常詳盡的二次大戰大事年(1930-1945),其中專門列有中國大事一欄,蘆溝橋事變這樣的大事自不必說,一些不太重要的事,例如1937年9月22日的第二次國共合作,1937年11月30日國府遷都重慶,1939年2月10日的日軍海南島登陸,1941 年9月的長沙會戰,1941年12月25日香港陷落,1944年11月10日汪精衛去世等都有記載,唯獨沒有提到1941年12月9日中國對德意日宣戰一事。
還有一部紀實影片《為何而戰》,是美國拍的二次大戰記錄片(我看的是中文翻譯版,VCD 影碟共8盤,中國稱之為美國軍方第一部奧斯卡金獎記錄片),其中《中國之戰》一部是專門講中國戰場的,也沒有提到中國在1941年12月9日向日本宣戰一事。
西方學者不提重慶國民政府對德意日宣戰,也是出於對歷史的負責,如果只提蔣介石對德意日宣戰,不提汪精衛向英美宣戰,未免會有隱瞞歷史的傾向(西方人不像中國人強調“正統”,而是注重“事實”)。因為當時中國並不是只有一個政府,而是有四個政府(名義上三個):重慶的蔣介石政府,延安的共產黨政府,南京的汪精衛政府,滿洲國的溥儀政府。 太平洋戰爭爆發後,一半中國人(重慶、延安)加入同盟國陣營反對德意日,另一半中國人(南京、滿洲)加入協約國陣營反對英美蘇。兩個敵對陣營的英美和德意,都收到了自稱是“中國政府”發來的宣戰書,可謂奇事一件。
1941年12月7日日本對美國和英國宣戰(在偷襲珍珠港之後),12月8日美國和英國向日本宣戰,12月11日,德國和意大利向美國宣戰,當天美國也向德國和意大利宣戰。 但在二次大戰中,卻沒有一個國家向中國宣過戰,這倒不是西方國家看不起中國,不屑與中國宣戰,而是無法向中國宣戰,英美不承認汪精衛政府,怎麼向汪精衛政府宣戰?德意日不承認蔣介石政府,怎麼向蔣介石政府宣戰? 所以中國沒有收到一張來自他國的宣戰書
再仔細一看重慶國民政府的“宣戰佈告”,又感到有些不對勁。國民政府有兩個“宣戰佈告”,一個是對德意的宣戰佈告,這是一個標準的宣戰書,明確說明宣戰書開始生效的日期:“茲正式宣布,自中華民國三十年十二月九日午夜十二時起,中國對德意志、意大利兩國立於戰爭地位,所有一切條約、協定、合同,有涉及中、德或中、意間之關係者,一律廢止,特此佈告。”
可是對日本的“宣戰佈告”,就讓人看得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宣戰佈告”沒有提到宣戰書開始生效的日期,只是含糊地說:“茲特正式對日宣戰,昭告中外,所有一切條約、協定、合同,有涉及中、日間之關係者,一律廢止,特此佈告。”如果當時召開一個記者招待會,外國人問:“中國從哪天開始和日本進入戰爭狀態?中國和日本的條約、協定、合同從哪天開始作廢?”中國人怎麼回答這個問題? 如果勉強按發布文書的日期來解釋:“1941年12月9日開始,中國和日本處於交戰狀態,中國和日本之間的一切條約、協定、合同從今天開始作廢。”難道1937年7月7日到1941年12月9日,中國和日本之間的戰爭是非正式戰爭? 在1941年12月9日之前,中國和日本之間的一切條約、協定、合同仍然有效?
只要仔細看一下對日本的“宣戰佈告”和對德意的“宣戰佈告”,就會知道對日本的“宣戰佈告”缺少最關鍵的生效日期。 當今國際間的一切條約、協議、最後通諜、宣戰書,最不能缺少的一個要素就是文件的生效日期,如果一個文件沒有明確的生效日期,那麼就沒有任何法律效應。 宣戰書要符合國際法的規定,沒有表明生效日期的宣戰書自然無效。 所以只要對照一下國際法的基本常識,就可以明白那份對德意的宣戰書有效,而那份對日本的宣戰書無效。 這份“宣戰佈告”只能內銷,不能出口。 外國人看了這樣莫名其妙的“宣戰佈告”,是佩服中國人呢?還是笑話中國人呢?
本來我還不清楚中國的教科書為什麼對“對日宣戰”這麼遮遮掩掩,看到這個宣戰書的原本,我才明白這份宣戰書拿出來實在太不成樣子。 我想中國當時的專家也不至於不明白沒有確切生效日期的宣戰書無效這個國際法常識,恐怕當時國民政府發布這個“宣戰佈告”,只是為了鼓舞中國人的士氣,正如《李宗仁回憶錄》所述。 這個“宣戰佈告”只是意在“內銷”,當時國民政府也沒有準備日後拿這個宣戰書在國際上進行交涉
中國這份宣戰書不但沒有被國際上承認,其實連中國人自己在事實上也沒有承認,因為一旦承認,中國在很多事情上就要陷於非常不利的地步。 比如戰犯的審判,國際法庭上只對戰爭期間的戰爭犯罪進行審判,因為中日戰爭是1937年7月7日開始的,所以1931 年“九一八事變”時的屠殺事件就不予起訴。如果中國的宣戰書有效的話,中國對日本的正式宣戰日期是1941年12月9日,那麼按照國際法,1941年12月9日前的屠殺事件就不予起訴。 這樣一來,1937年的南京大屠殺的兇犯豈不是無法追究了? 日本人倒是希望中國這個宣戰書有效,這樣一來8年侵略戰爭就變為4年,要賠償的話,賠償費也得減少一半。
如果中國人在教科書中加上對日宣戰一條,把抗日戰爭解為:“抗日戰爭於1937年7 月7日爆發,國民政府1941年12月9日正式對日宣戰,194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學生們肯定要不解地問:“為什麼中國要等到1941年12月9日才對日宣戰?正式宣戰以前的戰爭是非正式的嗎?”這樣的教科書,不但不能激發學生的愛國熱情,反而會使學生對中國的歷史產生疑問,所以大陸的教科書乾脆不提。
最後再回到“中國是否向日本宣戰過”這個討論的問題,也許秋實、路過先生會說:“不是宣戰書都有了嗎,這還用問嗎?”但如果再思考一下,就會發現這個結論的問題很大。 如果有人說:“中國政府早在1933年就對日本宣戰了,而不是1941年12月9日。我們有當時登載在報紙上的蘇維埃政府公佈的宣戰佈告為證”,這不也同樣成立嗎? 甚至有人還可以提出這樣的問題:“中國是否向英美宣戰過”,這也可以找來汪精衛政府登載在各大報紙上的宣戰佈告為證。
由於宣戰不是一個國家的內部事物,宣戰書是否有效要得到國際社會的承認。 中國的這份對日宣戰書,當事人日本沒有承認,遠東國際法庭上沒有承認,就連中國人自己在事實上也沒有承認。 

附錄:中華民國政府對日宣戰佈告(轉自秋實先生) 
中華民國政府對日宣戰佈告 (1941年12月9日)
日本軍閥夙以征服亞洲,並獨霸太平洋為其國策。數年以來,中國不顧一切犧牲,繼續抗戰,其目的不僅在保衛中國之獨立生存,實欲打破日本之侵略野心,維護國際公法、正義及人類福利與世界和平,此中國政府屢經聲明者也。 中國為酷愛和平之民族,過去四年餘之神聖抗戰,原期侵略者之日本於遭受實際之懲創後,終能反省。在此時期,各友邦亦極端忍耐,冀其悔禍,俾全太平洋之和平,得以維持。 不料強暴成性之日本,執迷不悟,且更悍然向我英、美諸友邦開釁,擴大其戰爭侵略行動,甘為破壞全人類和平與正義之戎首,逞其侵略無厭之野心。 舉凡尊重信義之國家,咸屬忍無可忍。茲特正式對日宣戰,昭告中外,所有一切條約、協定、合同,有涉及中、日間之關係者,一律廢止,特此佈告。 

中華民國三十年十二月九日主席林森 

中華民國政府對德意宣戰佈告 (1941年12月9日)
自去年九月,德意志、意大利與日本訂立三國同盟以來,同惡共濟,已成一侵略集團。德、意兩國始則承認偽滿洲,繼复承認南京偽組織,中國政府業經正式宣布與該兩國斷絕外交關係。 最近德、意與日本竟擴大其侵略行動,破壞生太平洋之和平,此實為國際正義之蟊賊,人類文明之公敵,中國政府與人民對此礙難再予容忍。茲正式宣布,自中華民國三十年十二月九日午夜十二時起,中國對德意志、意大利兩國立於戰爭地位,所有一切條約、協定、合同,有涉及中、德或中、意間之關係者,一律廢止,特此佈告。 

中華民國三十年十二月九日主席林森
「引自中國人民大學歷史系《第二次世界大戰史資料選輯(1931-1945)》1986年11月第1版,第230-231頁。此兩佈告在當時各大報刊上有載。」

回答: 2005-09-11 05:58 

參考資料 2:
青年日報(Youth Daily News)2011年7月8日報導,馬英九總統7月7日出席國防大學「慶祝建國一百年『抗日戰史』學術研討會」,提出「抗戰歷史實話實說」、「國軍貢獻超越國界」與「臺灣地位清楚明確」三項要點,盼能投入更多研究資源,力求還原歷史真相。他並期許所有國人都能了解這一段重要的歷史,共同向下一代負責,避免重蹈覆轍。
馬總統講話全文如下:

.......................................................

其實,早在民國30年(1941)的12月9日,珍珠港事變後的第二天,當時國民政府主席林森就向日本、德國與義大利宣戰,對日本的聲明中特別提到,從現在開始,過去涉及到中日兩國的一切條約、合同、協定都無效、廢止。所以1952年的中日和約,只是把1941年的對日宣戰內容再講一遍,更重要的是中日和約第10條,明文承認臺灣與澎湖人民,具有中華民國國籍。歷史上非常清楚,抗戰勝利主要成果,一方面提昇中華民國國際地位,二方面也光復臺灣,尤其在很早之前,政府就表示要收復臺灣。 

參考資料 3: 
【共同社5月7日電】鑑於曾表示有意“最終解決”北方四島問題的普京再次出任俄羅斯總統,日本政府有意通過日俄首腦的直接對話,為兩國間懸而未決的北方四島問題打破僵局。日本政府目前計劃於18~19日在美國戴維營召開八國集團首腦會議期間,安排首相野田佳彥和普京舉行日俄首腦會談,希望借機探索是否有可能促成北方四島問題出現詳細進展。
整理者:林 志昇
2013/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