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台灣人的新歷史思維。
美國參謀首長聯席會議主席邁爾斯,在2005年3月20日正式對國際記者表示:
「兩岸任何一方都不准使用武力改變現狀」
「兩岸任何一方都不准使用武力改變現狀」
再回顧美國總統布希,於2001年4月回答記者詢問:
「如果台灣受到中國武力攻擊,美國有沒有義務保衛台灣?」
「如果台灣受到中國武力攻擊,美國有沒有義務保衛台灣?」
布希回答:
「是的!我們有義務」
「是的!我們有義務」
再問:
「總統,你會這樣做嗎?」
「總統,你會這樣做嗎?」
布希回答:
「中國必須要了解,是的,我會這樣做」
「中國必須要了解,是的,我會這樣做」
又問:
「以美國軍隊的全部力量嗎?」
「以美國軍隊的全部力量嗎?」
布希以堅定的語氣回答:
「我們會竭盡所能協助台灣自衛,這是我們的政策,美國軍方會作我們應該做的事」。
「我們會竭盡所能協助台灣自衛,這是我們的政策,美國軍方會作我們應該做的事」。
這是一段充滿玄機的新聞報導,美國總統為什麼這麼說?參謀首長聯席會主席憑什麼對「台灣問題」指三道四?難道這些疑問還引不起台灣人對台灣歷史的再思考?
2010年 起,中共中央放棄強調「台灣是中國神聖不可分割的 一部分」,從胡錦濤當政後期,改稱「台灣是中國的核心利益」;
2013年5月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政協主席、上海市書記俞正聲稱聲:「只要不講法理台灣,中國願意坐下來談。」
2013年5月26日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稱:「中國不承認舊金山和約,只談波次坦宣言和開羅宣言。」這是首次中國不說:「台灣是中國內戰所遺留問題。」
美國反對,中國反對,聯合國也反對,為什麼偏偏只有台灣人,自己騙自己說是台灣已經獨立?世界上想靠民族自決來建國,而無法達成目標的民族太多,台灣人不要只懂一點皮毛,就到處說台灣要民族自決,要獨立,從不去尋找國際間所認可的法理依據,冒冒失失自創理論的人一堆,再加以政治野心作祟,只要中國人隨意丟根骨頭,就可以讓台灣人搶破頭,唉!
過去68年台灣人被建立在害怕以及欺騙的教育裡,1947年「二二八台灣精英大屠殺」是個分界嶺,台灣人在美日太平洋戰爭中雖然想要盡點力,但是實在無能對抗強大的美國軍事武力攻擊,但是,面對狡猾陰險與積非成是的中國人,卻也同樣無可奈何,中國人統治台灣是建立在神秘與神話,控制資訊、控制媒體是中國人一向的作為,而且無往不利,所謂「媒體是黨的喉舌」是兩岸中國人共同的體驗,天性善良淳樸的台灣人根本想像不到,為何中國人所教育台灣人的「儒家思想」與現實總是相差那麼遠,原來溫良恭儉是台灣人應有的準則,而殘暴統治與享受則是中國人的天賦權力,實際上,自從1945年台灣戰敗以來,當戰勝的美國麥帥讓中國人代表美國來台,執行佔領任務時,台灣就已經註定往後的悲慘待遇,只是歷經屠殺與恐怖日子以後,台灣人竟然還在繼續相信中國人所說的謊言,就令人匪夷所思,中國人所教育台灣人的歷史與思想,都是愚弄與奴隸台灣人的工具,最近有極少部分二二八家屬與白色恐怖的受難者,居然會與中國人的代表馬英九言語諂媚,動作卑屈,令人作噁,這些就是中國人對台灣人教育最成功的表現,真叫人無語問蒼天,為台灣而受難的忠烈英靈地下有知必然落淚。
面對中國不斷重申:「台灣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國際間最具有領導地位以及強大軍力的七大工業國(G7):美國、日本、德國、英國、法國、加拿大、義大中,除了美國以外,還有哪一國會積極關心或協助台灣?只有美國會隨時幫助台灣,美國國會甚至通過國內法「台灣關係法」,明定暫時性的保護台灣政策,因此,如果說美國是台灣的保護神,實在一點也不誇張。
從地理位置看台灣,台灣位於兩大國美國與中國之間,比較靠近中國,是在兩大國的『緩衝地區(buffer zone)』,台灣地理位置重要,自然引起這兩大國的垂涎,雖然表面不說,可實際上,雙方相爭不下,且用盡各種奇奇怪怪理由,總是想方設法,要把台灣納入囊中,台灣人的感受真像是刀俎下的魚肉,任人宰割,所幸,依照現代的國際慣例與國際法,台灣人的確有自救之道,為了達到此一目的,將台灣多年來不清不楚的國際地位釐清,台灣確實是屬於「主要佔領權」國美國的一部分,美國有責任與義務處理台灣「國防」問題,而不是單純「站衛兵」的問題;當年,蔣介石代表美軍來台接受日軍投降,把1945年10月25日定為「臺灣光復節」,將開羅宣言、波次坦宣言以及日本投降書當作法律依據,或許當時看起來表面合理,問題是完全不合乎國際慣例和國際法的規定,這是得不到國際社會支持的,要知道,根據國際法處理戰爭後的土地割讓或主權移轉之相關事宜,「宣言」或「投降書」內之條款內容並不具有實質的法律效力,而是必須等候戰後的「和平條約」簽署,才算是法律依據。
戰後麥克阿瑟將軍的一般命令第一號,命令蔣介石來台代表美軍接受日本投降,流程太過於簡單與簡化,授權給蔣氏的事務部分太籠統而且太多,中華民國只不過是「次要佔領權」國,對戰爭法、佔領法等國際法的條款根本缺乏觀念,或許都不了解實際狀況,由舊金山和平條約第二十三條之規定,聯軍指定美軍是整個泛太平洋戰區的「主要佔領權」,「舊金山和平條約」並沒有指定中華民國佔領台灣、澎湖,可見,中華民國完全是被美國委託,以「次要佔領權」身分來台灣執行佔領任務,現在,尤其在舊金山和平條約未指定台灣、澎湖主權移轉給誰的情況下,台灣主權當然還在「馬關條約」下的日本天皇手中,因為戰敗,所以暫時「握在」美國手中,這是理所當然的事。
美國反對,中國反對,聯合國也反對,為什麼偏偏只有台灣人,自己騙自己說是台灣已經獨立?世界上想靠民族自決來建國,而無法達成目標的民族太多,台灣人不要只懂一點皮毛,就到處說台灣要民族自決,要獨立,從不去尋找國際間所認可的法理依據,冒冒失失自創理論的人一堆,再加以政治野心作祟,只要中國人隨意丟根骨頭,就可以讓台灣人搶破頭,唉!
過去68年台灣人被建立在害怕以及欺騙的教育裡,1947年「二二八台灣精英大屠殺」是個分界嶺,台灣人在美日太平洋戰爭中雖然想要盡點力,但是實在無能對抗強大的美國軍事武力攻擊,但是,面對狡猾陰險與積非成是的中國人,卻也同樣無可奈何,中國人統治台灣是建立在神秘與神話,控制資訊、控制媒體是中國人一向的作為,而且無往不利,所謂「媒體是黨的喉舌」是兩岸中國人共同的體驗,天性善良淳樸的台灣人根本想像不到,為何中國人所教育台灣人的「儒家思想」與現實總是相差那麼遠,原來溫良恭儉是台灣人應有的準則,而殘暴統治與享受則是中國人的天賦權力,實際上,自從1945年台灣戰敗以來,當戰勝的美國麥帥讓中國人代表美國來台,執行佔領任務時,台灣就已經註定往後的悲慘待遇,只是歷經屠殺與恐怖日子以後,台灣人竟然還在繼續相信中國人所說的謊言,就令人匪夷所思,中國人所教育台灣人的歷史與思想,都是愚弄與奴隸台灣人的工具,最近有極少部分二二八家屬與白色恐怖的受難者,居然會與中國人的代表馬英九言語諂媚,動作卑屈,令人作噁,這些就是中國人對台灣人教育最成功的表現,真叫人無語問蒼天,為台灣而受難的忠烈英靈地下有知必然落淚。
面對中國不斷重申:「台灣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國際間最具有領導地位以及強大軍力的七大工業國(G7):美國、日本、德國、英國、法國、加拿大、義大中,除了美國以外,還有哪一國會積極關心或協助台灣?只有美國會隨時幫助台灣,美國國會甚至通過國內法「台灣關係法」,明定暫時性的保護台灣政策,因此,如果說美國是台灣的保護神,實在一點也不誇張。
從地理位置看台灣,台灣位於兩大國美國與中國之間,比較靠近中國,是在兩大國的『緩衝地區(buffer zone)』,台灣地理位置重要,自然引起這兩大國的垂涎,雖然表面不說,可實際上,雙方相爭不下,且用盡各種奇奇怪怪理由,總是想方設法,要把台灣納入囊中,台灣人的感受真像是刀俎下的魚肉,任人宰割,所幸,依照現代的國際慣例與國際法,台灣人的確有自救之道,為了達到此一目的,將台灣多年來不清不楚的國際地位釐清,台灣確實是屬於「主要佔領權」國美國的一部分,美國有責任與義務處理台灣「國防」問題,而不是單純「站衛兵」的問題;當年,蔣介石代表美軍來台接受日軍投降,把1945年10月25日定為「臺灣光復節」,將開羅宣言、波次坦宣言以及日本投降書當作法律依據,或許當時看起來表面合理,問題是完全不合乎國際慣例和國際法的規定,這是得不到國際社會支持的,要知道,根據國際法處理戰爭後的土地割讓或主權移轉之相關事宜,「宣言」或「投降書」內之條款內容並不具有實質的法律效力,而是必須等候戰後的「和平條約」簽署,才算是法律依據。
戰後麥克阿瑟將軍的一般命令第一號,命令蔣介石來台代表美軍接受日本投降,流程太過於簡單與簡化,授權給蔣氏的事務部分太籠統而且太多,中華民國只不過是「次要佔領權」國,對戰爭法、佔領法等國際法的條款根本缺乏觀念,或許都不了解實際狀況,由舊金山和平條約第二十三條之規定,聯軍指定美軍是整個泛太平洋戰區的「主要佔領權」,「舊金山和平條約」並沒有指定中華民國佔領台灣、澎湖,可見,中華民國完全是被美國委託,以「次要佔領權」身分來台灣執行佔領任務,現在,尤其在舊金山和平條約未指定台灣、澎湖主權移轉給誰的情況下,台灣主權當然還在「馬關條約」下的日本天皇手中,因為戰敗,所以暫時「握在」美國手中,這是理所當然的事。
作者:林 志昇(武林 志昇˙林 峯弘)
台灣(民)政府 秘書長
2013/06/08
台灣(民)政府 秘書長
2013/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