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介入南海爭議有理Spratly Islands and Paracel Islands in Dispute。
美日太平洋戰爭以前,日本擁有南沙群島及西沙群島之一切權利,戰後,美國為了降低日本帝國武力影響,在舊金山和平條約Article 2f裡,規定日本:
"Japan renounces all right, title and claim to the Spartly Islands and to the Paracel Islands." 日本放棄對南沙群島及西沙群島之一切權力、權利及主張。
美日太平洋戰爭以前,日本擁有南沙群島及西沙群島之一切權利,戰後,美國為了降低日本帝國武力影響,在舊金山和平條約Article 2f裡,規定日本:
"Japan renounces all right, title and claim to the Spartly Islands and to the Paracel Islands." 日本放棄對南沙群島及西沙群島之一切權力、權利及主張。
由於南海(South China Sea)是包含南沙群島及西沙群島,太平洋戰爭期間,是日本之佔領地,而非神聖不可分割國土之一部份(與台灣地位不一樣),所以,日本對該南海諸島只有「非天賦可以移轉之佔領權利」,但是,並無「天賦不可以移轉之主權義務」。因此,日本依舊金山和平條約Article 2f規定,放棄恢復行使其對南沙群島及西沙群島之佔領權利所衍生之「管轄權、佔享權及宣有權all right, title and claim」後,南海諸島成為國際法之無主地。
美國為日本唯一征服國,雖有立場優先接管這些島嶼,也就是日本所放棄之南沙群島及西沙群島,後來未曾有佔領意願,以致使南海諸島成為「無主地」,現在,讓中華人民共和國、流亡中華民國、馬來西亞、菲律賓、汶萊及越南等各國,依國際法「先占原則」互相競爭宣有(to compete claims該諸島,依2010年7月23日國際媒體報導,鑑於中國積極在南海擴大海權,勢必影響到美國國家利益,美國國務卿Hillary Cliton在越南河內出席東南亞國協區域論壇時,致詞強力提出南海是美國利益,提及:
1. The United States has a "national interest" in resolving the issue peacefully. 美國要求和平解決,南海諸島主權爭議有美國國家利益在內。
2. The United States doesn't support any country's claim over the islands. 美國不會支持任何國家對南海諸島宣示主權。
2. The United States doesn't support any country's claim over the islands. 美國不會支持任何國家對南海諸島宣示主權。
美國國務卿Hillary Cliton 所以能夠強勢表示:「美國要和平解決南海諸島主權爭議。」主要法理基礎就是要回歸舊金山和平條約架構。美國依Article 23a規定:為征服日本之主要佔領權國,而且,日本依Article 2f,得放棄包括南沙群島及西沙群島之南海諸島佔領地。但是,南海諸島並非自動成為「無主地」,其實是在日本因被美國征服後,依和平條約才放棄使之成為無主地。中華人民共和國、流亡中華民國、馬來西亞、菲律賓、汶萊及越南諸國,才得以乘虛而入,依國際法先占而宣示擁有。
可以得到結論,美國絕對有立場在「美國利益(American interests)」考量下,法理上介入南海諸島主權爭議,另一方面,美國則是無義務承認南海諸島主權歸屬,這個例子,可以當作台灣地位處理的借鏡。
日本合理關心南海爭議
日本外相岡田克於7月24日下午在河內,與越南副總理兼外長范家謙舉行會談,事後對外稱:「日本對南海問題不能毫不關心。」南海爭議議題會是日本與越南兩國,在近期召開由外交及國防人士參加之「日越戰略對話」主軸。
日本外相岡田克於7月24日下午在河內,與越南副總理兼外長范家謙舉行會談,事後對外稱:「日本對南海問題不能毫不關心。」南海爭議議題會是日本與越南兩國,在近期召開由外交及國防人士參加之「日越戰略對話」主軸。
目前國際間,對南海諸島宣有主權諸國,可以歸納為三類:
1. 對日多邊和約(舊金山和約)簽約國:菲律賓和越南
日本依舊金山和平條約Article 2f,應是包括菲律賓及越南之同盟國要求,放棄南沙群島及西沙群島。因此,日本是無立場可以「關心」菲律賓及越南所宣有南海諸島之主權爭議。
日本依舊金山和平條約Article 2f,應是包括菲律賓及越南之同盟國要求,放棄南沙群島及西沙群島。因此,日本是無立場可以「關心」菲律賓及越南所宣有南海諸島之主權爭議。
2. 對日雙邊和約(台北和約)簽約國:中華民國
在日華台北和約Article 2中,日本和中華民國兩造所,承認日本依舊金山和平條約Article 2f,已經放棄南沙群島及西沙群島。但是,日本並非依日華台北和約,放棄南沙群島及西沙群島。因此,日本是可以有立場「關心」中華民國所宣有南海諸島之主權爭議。
在日華台北和約Article 2中,日本和中華民國兩造所,承認日本依舊金山和平條約Article 2f,已經放棄南沙群島及西沙群島。但是,日本並非依日華台北和約,放棄南沙群島及西沙群島。因此,日本是可以有立場「關心」中華民國所宣有南海諸島之主權爭議。
3. 非對日和約簽約國:中華人民共和國、馬來西亞和汶萊
日本不必接受沒有對日和約簽約國拘束。當然,日本有立場「關心」中華人民共和國、馬來西亞及汶萊所宣有南海諸島之主權爭議。7月23日美國務卿明確說明:南海主權爭議是美國優先要處理的外交事務。是美國的「國家利益一部份」。顯然告誡中國不可宣佈完全擁有南海主權,不要單方面處理南海主權問題。
日本不必接受沒有對日和約簽約國拘束。當然,日本有立場「關心」中華人民共和國、馬來西亞及汶萊所宣有南海諸島之主權爭議。7月23日美國務卿明確說明:南海主權爭議是美國優先要處理的外交事務。是美國的「國家利益一部份」。顯然告誡中國不可宣佈完全擁有南海主權,不要單方面處理南海主權問題。
實際上。如果單獨就國際法理而言,不但是美國有權介入,連日本都有立場關心,甚至介入南海諸島主權爭議,且斷無置身事外之道理。至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期以來主張擁有南海主權,並非基於國際法理,而是基於覬覦南海海域蘊藏大量石油,和天然氣所可提供之經濟利益,是標準的「強權主義」,是「邪惡帝國」的表徵。中國外交部長楊潔虎甚至警告美國,不要把南海問題國際化(有關舊金山和約的簽署,中國沒有參加。),此種背離國際法理之霸權心態,在現時國際社會根本是站不住腳,遲早將會遭各利害關係國聯合抵制的。
在舊金山和平條約架構外,日本應該是可比照美國,在原來之「佔領地」放棄後,仍然有立場在日本利益(Japanese interests)考量下,「關心」南海諸島之主權爭議,同樣無義務承認(recognize)南海諸島之主權歸屬。
作者:林 志昇(武林 志昇˙林 峯弘)
台灣民政府 秘書長
2010/07/26
2014/01/25
台灣民政府 秘書長
2010/07/26
2014/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