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別認知 Differentiated Perceptions on Taiwan。美國福爾摩莎基金會邀請美國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主席Ileana Ros- Lehtinen女士,於2011年4月9日訪問洛杉磯台灣會館,福爾摩莎基金會執行長(the executive director of Formosa Foundation)Terri Giles女士,基於台灣地位問題事關「法律訴訟及美國總統權責」,認為4月9日台灣會館討論之重點,大致上將是「台灣關係法」架構內,有關people on Taiwan之國防軍購、外交展望、人權保護及商務關係等議題,將不會涉及people of Taiwan最關心之台灣地位問題。由此可知,本土台灣人立場和美國人立場,對所謂「台灣認知」,顯然是有所差別。
Why Taiwan Matters?
台灣關係法架構內之「台灣治理當局(中華台北)」,為何重要?
Because the United States can acquire American interests by keeping Taiwan in ambiguity. 因為美國可藉模糊舊金山和平條約架構內之台灣地位(從中華台北),取得國家利益。
台灣關係法架構內之「台灣治理當局(中華台北)」,為何重要?
Because the United States can acquire American interests by keeping Taiwan in ambiguity. 因為美國可藉模糊舊金山和平條約架構內之台灣地位(從中華台北),取得國家利益。
戰爭法架構內,承認台灣民政府是美國總統身為美軍Commander in Chief之權責,無涉美國國會。由於美國行政部門已起動「台灣地位正常化」機制,無論美國國會有否舉辦台灣聽證會,將不影響大局。事實上,就台灣地位之正常化而言,美國國會所能扮演的角色,是依美國憲法所賦予之「權力(power)」,敦促包括美國總統之政府官員,確實遵守美國憲法Article 1 Section 8 Clause 10 所承認之「萬國公法(the Law of Nations)」,實現本土台灣人對「」台灣地位正常化」之渴望,本土台灣人之合情、合理、合法之渴望,應該被實現(The aspirations of the people of Taiwan should be realized.)。
美國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已經通過將舉行「台灣地位聽證會」,主席Ileana Ros- Lehtinen女士將被授權主持,2011年4月9日會訪問洛杉磯台灣會館,未來,台灣民政府會把握機會,積極參與,台灣民政府將:
1. 請台灣民政府代表出席:
a. 在萬國公法架構內,提出「台灣地位正常化之渴望(aspirations for restoring Taiwan to its normal status)」。
b. 提供台灣民政府致美國總統歐巴馬及美國國務卿希拉蕊之信函。
b. 提供台灣民政府致美國總統歐巴馬及美國國務卿希拉蕊之信函。
2. 美國行政部門已起動「台灣地位正常化」機制,實際上,無論美國國會有否舉辦台灣聽證會,台灣地位的問題不會影響大局。美國國會有責任依美國憲法所賦予之「權力(power)」,敦促包括美國總統在內之政府官員遵守美國憲法。
作者:林 志昇(武林 志昇˙林峯弘)
台灣民政府 秘書長
2011/04/08
2014/02/10
台灣民政府 秘書長
2011/04/08
2014/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