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國務院於2006年9月間,已經解密之文件(美中會談備忘錄),其中和台灣有關部份整理如下:
A. 1972年2月21日,會談部份(毛澤東、周恩來v.s.尼克森、季辛吉)
1. 毛澤東對尼克森說:「貴國前幾任總統,從杜魯門(Truman)到詹森(Johnson),我們都不太喜歡。我們不是很喜歡杜魯門與詹森。」周恩來接話說:「主要是杜勒斯(John Foster Dulles)的政策。」(附註:台灣是因杜魯門及杜勒斯之反共政策,才不致淪入共產中國,本土台灣人應感恩而予以紀念。)
1. 毛澤東對尼克森說:「貴國前幾任總統,從杜魯門(Truman)到詹森(Johnson),我們都不太喜歡。我們不是很喜歡杜魯門與詹森。」周恩來接話說:「主要是杜勒斯(John Foster Dulles)的政策。」(附註:台灣是因杜魯門及杜勒斯之反共政策,才不致淪入共產中國,本土台灣人應感恩而予以紀念。)
2. 在日本問題方面,周恩來稱:日本和蔣介石所簽訂的那份所謂和平條約,是不算數的,並稱就連蔣介石自己都這麼承認。因此認為,中國和日本仍處於戰爭對立時期。附註:如周恩來所言為真,則連蔣介石自己都認為不算數之日華台北和約,而將本土台灣人視為中華民國籍,根本是烏龍一場。共產中國不承認日華台北和約,等同不承認本土台灣人是中華民國籍,從而消除本土台灣人被視為中國人之唯一法理依據。因此,可以確定:「本土台灣人不是中國人」。
周恩來對尼克森說:「蘇聯外長葛羅米柯最近訪問日本時,告訴外相福田糾夫,蘇聯可能考慮把北方四島在和約中,載明歸還給日本。但是,現在還不能歸還。因為中蘇國界談判正在進行,如果蘇聯現在歸還領土給日本,談判就對中國比較有利」。另外也提及,蘇聯還佔著日本北方的四個島,蘇聯可能會繼續佔領下去, 或是把它們賣給日本。尼克森則是回應說:「就像連鎖反應。日本人永遠不會拿回四小島的,蘇聯人從來不會把任何東西還給任何人。」
(附註:尼周二人之對話可推論:美蘇中三國皆認知北方四島是蘇聯佔領下之日本領土。由於蘇聯無參與舊金山和平條約之簽署,不受和約所拘束,故日本北方四島領土之處分,和美國並無關連。因此,只有經由日俄雙邊和約之簽訂,才可能解決。然而,對同樣是日本法定領土之台灣,美國卻不認知為流亡中國佔領下之日本領土。美國是明顯持雙重標準。)
3. 周恩來說,杜魯門政府原先承認對中國與台灣都沒有領土野心。然而,由於他懷疑蔣介石可能會藉機捲土重來。所以,他還是採取行動,派遣第七艦隊進入台灣海峽。周恩來又向尼克森說明中國在朝鮮戰爭時,派遣志願軍到朝鮮原因:「那是杜魯門逼我們這樣做的。他派遣第七艦隊到台灣海峽,讓我們無法收復台灣。更過分的,是他的軍隊長驅直入逼到鴨綠江口。我們說過,如果美國軍力直逼鴨綠江的話,儘管中國才剛剛解放,我們也不會袖手旁觀。所以,當杜魯門的軍力抵達鴨綠江邊,我們要讓大家見識到我們是說到做到。」
(附註:1950年6月25日韓戰爆發後,杜魯門才派遣第七艦隊進入台灣海峽。一方面阻止蔣介石藉機「反攻大陸」,另一方面則是阻止毛澤東趁勢「解放台灣」,而確實有收「一石二鳥」之效。另外,杜魯門故意挑戰共產中國所設定之紅線,以誘使其派遣中國志願軍介入韓戰後,運作聯合國大會通過「中國侵略朝鮮」之決議,以確定中國對朝鮮之「干涉(intervention)」罪嫌,此有違代表中國之蔣介石,對代表美國之羅斯福所作「中國不擴大領土版圖或控制去殖民地化國家」承諾,以致後來代表美國杜魯門有理由取消「中國收復台灣」保證,讓杜勒斯得以不受開羅公報「台灣要歸還中華民國」戰時聲明所拘束,而在對日和約中,不規定日本移轉台灣主權予中國(PRC/ROC)。若非韓戰爆發,讓杜魯門趁勢計誘中國介入韓戰,而演變成中國「干涉朝鮮」,有違美中兩國在開羅會議期間所達成協議, 台灣早就在美國於1950年11月15日,將台灣問題提交聯合國處理後,依大會決議而歸屬共產中國。今日台灣地位之得以遠離中國,完全要歸功於共產中國人所最厭惡,然應為本土台灣人所最感恩之杜魯門及杜勒斯,在韓戰爆發後所堅持之反共立場。)
4. 周恩來說,蔣介石到現在還相信一個中國,這是很好的,而我們也可以好好加以利用。於是,在尼周會談七天後,所簽訂之上海公報中提及:
"The United States acknowledges that all Chinese on either side of the Taiwan Strait maintain there is but one China. 「美國得知,在台灣海峽兩邊之所有中國人,都堅持只有一個中國。」
"The United States acknowledges that all Chinese on either side of the Taiwan Strait maintain there is but one China. 「美國得知,在台灣海峽兩邊之所有中國人,都堅持只有一個中國。」
可以推論,海峽西邊之毛澤東中國共產黨政權,是想「利用」與流亡至海峽東邊之蔣介石中國國民黨政權,皆有堅持「一個中國」共識,以提供為美國制定「一個中國政策(One China Policy of the U.S.)」之依據,其實,這個政策並無牽扯台灣歸屬。至於海峽兩邊之中國人皆主張「台灣是中國一部份」,只是兩邊中國人的思想,並無法改變台灣在法理上不歸屬中國之事實。
5. 尼克森說:「在世界和平議題上,我認為在此刻,一個強大的中國對世界和平比較有利。強大的中國,有助於促成這個世界樞紐地區勢力均衡,這是非常迫切需要的。」尼克森的另外一個自私的理由是:中國如果能成為第二個超級強國,美國就能降低武力等級。
(附註:尼克森之世界和平觀,就是讓蘇聯解體,而中國成為國力遠低於美國之第二個超級強國,如此,美國得以穩居世界首強,以操控國際情勢。尼克森原本是期待中國併入台灣後,中國能成為世界次強,以維持和平,然而,台灣並沒有依尼克森之規劃而併入中國。中國崛起後,造成台海兩邊軍力失衡,反而是危害和平,尼克森可說是養虎貽患,而且弄巧成拙。)
(附註:尼克森之世界和平觀,就是讓蘇聯解體,而中國成為國力遠低於美國之第二個超級強國,如此,美國得以穩居世界首強,以操控國際情勢。尼克森原本是期待中國併入台灣後,中國能成為世界次強,以維持和平,然而,台灣並沒有依尼克森之規劃而併入中國。中國崛起後,造成台海兩邊軍力失衡,反而是危害和平,尼克森可說是養虎貽患,而且弄巧成拙。)
B. 1972年2月22日,會談部分(尼克森、季辛吉v.s.周恩來)
1. 在談及台灣問題時,尼克森坦白地告訴周恩來,在美國國內無論是左派,還是右派政治勢力,包括親蘇聯左派,親印度左派,親台灣右派,以及親日本派,各自基於不同理由,並不樂見美中和解,希望這次造訪失敗。
Nixon was concerned over the domestic political impact of the communique. He told Chou that "what we say here may make it impossible for me to deliver on what I can do."「尼克森擔心美國國內政治,對公報之影響,而告訴周恩來說:『我們在此地所說的,或許不是我所能做的』。
1. 在談及台灣問題時,尼克森坦白地告訴周恩來,在美國國內無論是左派,還是右派政治勢力,包括親蘇聯左派,親印度左派,親台灣右派,以及親日本派,各自基於不同理由,並不樂見美中和解,希望這次造訪失敗。
Nixon was concerned over the domestic political impact of the communique. He told Chou that "what we say here may make it impossible for me to deliver on what I can do."「尼克森擔心美國國內政治,對公報之影響,而告訴周恩來說:『我們在此地所說的,或許不是我所能做的』。
(附註:美中兩國間所稱「台灣」,指的是蔣介石政權。美國依舊金山和平條約Article 23a,是日本台灣之主要佔領權國,在敵意尚未解除之佔領狀態下,並無親本土台灣人立場。因此,所謂「親台灣」,其實是政治面之親蔣介石國民政府,而非法理面之親日本台灣。)
2. 尼克森告訴周恩來:「美中關係的開展,比他個人能否連任美國總統還重要。」美中雙方所需要而且正在做的,是研擬字眼,以既能符合總理之要求,而也能避免讓美國國內反對美中雙方發展關係之勢力,找到「美國總統造訪北京出賣台灣」之藉口。尼克森並稱:「將儘量避免在總統競選活動開始後,非因支持台灣,而是因反對改善美中關係之輿論,而迫使兩黨候選人,向美國人民確保對台灣之關係」。尼克森一方面試圖,藉由美國承認台灣是中國一部份,以促成美中關係之正常化,而另一方面,則是設法避免讓美國國內輿論,認為美國總統出賣台灣。美國和蔣介石政權,以及和毛澤東政權間之關係,並非建立在「非白即黑」之二分法模式。因此,美國國內輿論,反對美國改善和中國共產黨政權關係,並不單純是因為美國支持中國國民黨政權。
3. 尼克森在和周恩來會談後,結論稱:不願回到美國時,由於會談中所說的話,在記者會上,或被國會領袖逼迫,做出基本上強烈親台灣聲明,以致非常難以實踐和中國改善關係之既定政策。尼克森認為:儘管美中雙方,在台灣問題上有歧見,並不影響美中兩國之連結。雖然短期而言,確實是很困難,但是長期而言,歧見並不大。附註:將台灣置於被併入中國之軌道,以改善和共產中國關係,是尼克森政府之既定政策。而尼克森總統如果能在位得夠久,基於美中雙方對台灣最終歸屬看法無大差異,那麼,台灣在日本投降時點之地位,又是日本殖民地,台灣肯定將被美國出賣予中國。然而所幸,尼克森忽視了美國依效力等同美國憲法之舊金山和平條約,是台灣之主要佔領權國之事實。美國為法治國家,不應有任何藉口,違反「佔領不移轉主權」之國際法則。現在,由於蔣介石政權,在台灣是結合「佔領及流亡」,遂行其殖民統治,而讓共產中國,誤認台灣歸屬中國。因此,終結中華台北政權之佔領及流亡,而回復至舊金山和平條約Article 2b之架構內,台灣自然確定不歸屬中國。
C. 1975年10月21日,會談部份(毛澤東、鄧小平v.s.季辛吉)
1. 毛澤東對季辛吉談話重點:
a. 美國現在有中國的台灣。
1. 毛澤東對季辛吉談話重點:
a. 美國現在有中國的台灣。
b. 最好台灣在美國手裡。要是現在美國把台灣送回給中國,中國也不會要,因為現在台灣要不得,那兒有非常多的反革命份子。一百年的話,中國會想要台灣,中國將會為得到台灣而打仗。
c. 實在很難說是五年、十年、二十年、一百年。毛澤東說:等他上了天堂去見上帝(毛澤東是於1976年9月9日過逝),會告訴上帝,現在讓台灣由美國代管,還是比較好。
d. 與季辛吉無直接關係之杜魯門時代,聯合國通過一項美國支持的決議,宣稱「中國侵略朝鮮」,雖經25年,決議還沒取消。毛澤東說:他仍然戴著侵略者的帽子,仍然把這視為無上的榮譽。
e. 毛澤東稱:「我們從來都沒有提出更改聯合國決議的要求。蔣介石說我們是侵略中國,我們無法否認。我們確實侵略了中國,也侵略了朝鮮。」
2. 季辛吉對毛澤東談話重點:
a. 美國總有一天會解決台灣問題。
b. 季辛吉不認為需要一百年以解決台灣問題。
c. 上帝聽到從毛主席嘴裡說出:「現在讓台灣由美國代管,還比較好」。這話,上帝肯定大吃一驚。
d. 經過25年,美國想法已經完全改變了。
a. 美國總有一天會解決台灣問題。
b. 季辛吉不認為需要一百年以解決台灣問題。
c. 上帝聽到從毛主席嘴裡說出:「現在讓台灣由美國代管,還比較好」。這話,上帝肯定大吃一驚。
d. 經過25年,美國想法已經完全改變了。
本土台灣人由毛澤東和季辛吉會談內容,可推知:
1. 即使無任何條約明確規定日本應移轉台灣主權予中國(PRC/ROC),毛澤東仍認知:台灣是美國代管下之中國領土。
1. 即使無任何條約明確規定日本應移轉台灣主權予中國(PRC/ROC),毛澤東仍認知:台灣是美國代管下之中國領土。
2. 毛澤東認為,台灣並不是在蔣介石,而是在美國手裡,亦即承認:美國對台灣有佔領權。在「佔領不移轉主權」國際法則下,蔣介石政權只是代理「台灣美國軍事政府佔領台灣」,而非光復「中國台灣」。
3. 毛澤東承認中國侵略朝鮮並引以為榮,讓杜魯門「取得」不履行開羅協議:「台灣歸還中華民國(中國)」之正當性。
4. 相對於杜勒斯堅決反共,猶太裔季辛吉則是和共產中國有深厚友誼。美國隨其國家利益考量,而調整外交政策,是無可厚非。然而,在舊金山和平條約之拘束下,台灣頂多只能扮成美國前進中國之「敲門磚」,而不允許成為美國和中國建交之「伴手禮」。事實証明,在1972年,美國總統尼克森是以「承認」台灣是中國一部份立場,發佈美中破冰之「上海公報」。然而,到了1979年,美國總統卡特,是改以「得知」中國主張台灣是中國一部份立場,發佈美中建交公報。
5. 美國終究需要,視在舊金山和平條約生效時點之台灣「目前地位(present status)」,以解決台灣問題,可以得到分析,如下:
a. 如果:日本對台灣有剩餘主權
台灣成為日本依主權義務仍需保護之領土,則在流亡中國國民黨,與中國共產黨行大和解,而完成台海兩岸中國人統一後,美國有責任,在國際法及萬國公法之架構內,參照本土台灣人希望完成「台灣自治或回歸日本」之「台灣人內部自決」,使完成台灣地位正常化。
a. 如果:日本對台灣有剩餘主權
台灣成為日本依主權義務仍需保護之領土,則在流亡中國國民黨,與中國共產黨行大和解,而完成台海兩岸中國人統一後,美國有責任,在國際法及萬國公法之架構內,參照本土台灣人希望完成「台灣自治或回歸日本」之「台灣人內部自決」,使完成台灣地位正常化。
b. 如果:日本對台灣無剩餘主權
台灣如是成為無主地,由於美國的政策是不支持台灣獨立,本土台灣人並無行使公投以「外部自決」空間。當台灣在流亡中國國民黨,與中國共產黨行大和解,而不復有毛澤東所稱之「反革命份子」後,美國有權力正式承認台灣為中國一部份,如此,形同出賣台灣,而換取美國國家利益。
台灣如是成為無主地,由於美國的政策是不支持台灣獨立,本土台灣人並無行使公投以「外部自決」空間。當台灣在流亡中國國民黨,與中國共產黨行大和解,而不復有毛澤東所稱之「反革命份子」後,美國有權力正式承認台灣為中國一部份,如此,形同出賣台灣,而換取美國國家利益。
President Nixon's gravestone reads: "The greatest honor history can bestow is the title of peacemaker."
尼克森總統墓碑刻著:「歷史所能賦予的最高榮譽是尊稱為調解者」。蓋棺論定, 尼克森擬由美國和共產中國間破冰和解,以促成美中關係正常化,期能被歷史尊稱為「和平締造者」。可是,「締造和平」竟然是建立在「出賣台灣」,以「連結中國」之基礎上,這種行為,不像是尼克森身為崇尚自由,而且尊重人權之「教友派信徒(Quaker)」應有之道德信念。因此,嚴格地說,尼克森之定位不配當「和平調人(peacemaker)」,倒是適合當更貼切之「和平掮客(peace broker)」。
尼克森總統墓碑刻著:「歷史所能賦予的最高榮譽是尊稱為調解者」。蓋棺論定, 尼克森擬由美國和共產中國間破冰和解,以促成美中關係正常化,期能被歷史尊稱為「和平締造者」。可是,「締造和平」竟然是建立在「出賣台灣」,以「連結中國」之基礎上,這種行為,不像是尼克森身為崇尚自由,而且尊重人權之「教友派信徒(Quaker)」應有之道德信念。因此,嚴格地說,尼克森之定位不配當「和平調人(peacemaker)」,倒是適合當更貼切之「和平掮客(peace broker)」。
2010年4月25日,台灣民政府全球代表大會會前儀式中,本土台灣人所聽到的不只是「出埃及記」、「美國國歌」及「日本國歌」,三首令人震撼且感動之音樂,還有台灣地位正常化之「呼喚」,從而看到本土台灣人之「希望」,就連參加的外賓也為之「動容」,這是四百年來,本土台灣人即將建立的「台灣政權」。這種情形就像以色列人,得以抵達「應許之地迦南(the Promised Land of Canaan)」的條件是需遵守「十誡(the Ten Commandments)」,而本土台灣人實現台灣地位正常化的條件,則是需遵循「國際法之原則及程序(principles and procedures under the international law )」,在美國及日本左右護法下扶持,刻正上演著台灣版「出埃及記(the Ten Commandments)」,就讓在1943年間,所編撰「台灣被出賣(Formosa betrayed)」劇本,2010年間改編成「遠離中國(away from China)」。
作者:林 志昇(武林 志昇˙林 峯弘)
台灣民政府 秘書長
2010/05/06
台灣民政府 秘書長
2010/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