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對中華民國(ROC)的保證和美中公報事實上都無任何法律效力。美國前國防安全合作運作部主任Edward Ross(艾德華 羅斯),2011年10月24日(星期一)在國會山莊國際評估與戰略中心主辦的研討會,發言說:「總統雷根六項保證和美中三個公報都可以被改變。」
羅斯說:「雷根總統在1982年與中國簽署八一七公報前,曾給中華民國蔣經國。六項保證。(六項保證的內容:對中華民國軍售沒有終止期限、美國不會在事前與中國協商、不會在兩岸間扮演調人、不會修改台灣關係法、不會改變對台灣主權的立場、不會強迫台灣與中國談判。)」
羅斯曾經負責保管雷根給中華民國的六項保證原始文件,他說:「六項保證和美中三個公報原來就不是法律文件,都是美國歷任總統的政府政策,不是法律,後來的總統可以不必遵守,自然可以視實際需要修改:因為,對於繼任的新政府不具備法律拘束力,所以,只要有須要,這些政策可以被廢除或者被改變。」
羅斯又說:「六項保證和美中三個公報,對歐巴瑪總統或其他人都沒有拘束力,那是雷根總統的政府政策,不是克林顿政府或其他政府的政策,那是他的(雷根)政策,未来的總统可以在上任後,改變這個政策。」
這位美國國防軍事專家指出:「雖然依據六項保證,美國不會在軍售的議題上與中國咨商,不過,在實際的政策操作面上,美國仍然會考量中國對軍售的反應。」他接著說:「聯合公報的雙方明天就可以廢除公報。簽署公報的任一方都有權利廢除公報,當然,美國一旦廢除公報,無疑將會激怒中國。」
羅斯接著又說:「聯合公報的兩方明天就可以廢除公報。如果我们廢除公報,那將會激怒中國,不過,聯合公報並没有法律效力。」
羅斯說:「雷根總統在1982年與中國簽署八一七公報前,曾給中華民國蔣經國。六項保證。(六項保證的內容:對中華民國軍售沒有終止期限、美國不會在事前與中國協商、不會在兩岸間扮演調人、不會修改台灣關係法、不會改變對台灣主權的立場、不會強迫台灣與中國談判。)」
羅斯曾經負責保管雷根給中華民國的六項保證原始文件,他說:「六項保證和美中三個公報原來就不是法律文件,都是美國歷任總統的政府政策,不是法律,後來的總統可以不必遵守,自然可以視實際需要修改:因為,對於繼任的新政府不具備法律拘束力,所以,只要有須要,這些政策可以被廢除或者被改變。」
羅斯又說:「六項保證和美中三個公報,對歐巴瑪總統或其他人都沒有拘束力,那是雷根總統的政府政策,不是克林顿政府或其他政府的政策,那是他的(雷根)政策,未来的總统可以在上任後,改變這個政策。」
這位美國國防軍事專家指出:「雖然依據六項保證,美國不會在軍售的議題上與中國咨商,不過,在實際的政策操作面上,美國仍然會考量中國對軍售的反應。」他接著說:「聯合公報的雙方明天就可以廢除公報。簽署公報的任一方都有權利廢除公報,當然,美國一旦廢除公報,無疑將會激怒中國。」
羅斯接著又說:「聯合公報的兩方明天就可以廢除公報。如果我们廢除公報,那將會激怒中國,不過,聯合公報並没有法律效力。」
作者:林 志昇(武林 志昇˙林 峯弘)
台灣民政府 秘書長
2013/10/17
台灣民政府 秘書長
2013/10/17